尽快缴费可享受补助 7月1日后缴纳年度内城乡居民医保费 将无法享受当年财政补助
本报讯(记者 谢韵 通讯员 谢毅 麦晓军) 6月22日,“广西税务12366”发布消息,建议尚未缴纳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城乡居民尽快在今年6月30日前缴费。若城乡居民在7月1日后再缴纳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将无法享受当年财政补助。
据梧州市医保中心负责人介绍,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不低于250元,而相关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则达到每人每年550元。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城乡居民在当年6月30日前缴纳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只需缴纳个人缴费标准的费用250元,就可享受当年的财政补助。
而在当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除出生3个月以内参保缴费的新生儿只需缴纳个人缴费标准的费用外,其余参保城乡居民应由个人一次性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的费用。换言之,6月30日后,除了出生3个月以内参保缴费的新生儿外,其余参保城乡居民需要一次缴纳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费用(每人250元),以及新一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费用,共计缴纳费用或超800元。
为此,税务部门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提醒城乡居民尽快缴纳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广西区内城乡居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除了可以前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还可以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市民中心、广西税务APP、广西电子税务局等线上渠道办理,足不出户也可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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