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因存失信行为 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被拒
本报讯(记者陆增安通讯员李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随着南宁市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的逐步推进,政府部门之间联合监管合力逐步提升,南宁市“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格局初步形成。企业只有加强诚信建设,珍惜自身信用记录,才会赢得市场走得更远,否则将寸步难行。近日,广西一家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就因存在失信等行为,在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时无法通过审核。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事情。我公司在2018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中审核未通过,请问是什么原因?”近日,广西一家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打电话向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咨询“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事宜。
信用监管科工作人员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后得知,该企业不仅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记录,还有曾经被公安机关处罚的记录,存在失信行为,不符合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条件。
对此,该企业相关负责人解释,公司之所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是因为忘记按时年报,但在申报年度内已完成补报,并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至于行政处罚,公司也已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进行了整改。
面对企业对于这两条记录为何不能删除的疑问,信用监管科的工作人员解答称,当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即使是申请办理了移出,这个记录也会一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进行公示。对于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政府部门要依法公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同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主体信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处罚信息自公示之日起届满3年的不再公示。由于该公司的这条行政处罚信息还在法定公示期内,因此不能删除。
如今,随着信用监管工作的不断深化,南宁市“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格局初步形成,政府部门之间联合监管合力逐步提升,企业只有加强诚信建设,珍惜自身信用记录,才会赢得市场走得更远,否则将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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