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居民医保 健康权益有保障 致全市城乡居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城乡居民朋友:
您好!全民参保、人人享有医保是党和国家关心人民身体健康的具体体现,是解决群众后顾之忧,提升群众医疗健康水平的根本性制度安排,是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保障。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关乎您和家人的切身利益。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从2019年9月1日开始缴费,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构成,城乡居民以家庭户为单位缴费,按照每人250元的标准缴纳,2019年各级财政补助已达到每人每年520元。今年7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参保费用统一由税务部门进行征收,医保部门负责参保登记、待遇发放。
城乡居民有了基本医疗保障,使“病有所医”得到有力的保障,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参保年度内住院、门诊大病、普通门诊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都可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住院报销比例为市三级医院60%;二级医院75%;一级及以下医院90%;自治区三级医院55%。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为市三级医院55%;二级医院70%;一级及以下医院85%;自治区三级医院50%。2019年年度内住院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为183012元。
居民朋友们,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工作,需要您的支持和共同参与。如您是第一次参保,请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户籍地所在的村委或街道社区以户为单位进行参保登记。您续保可以通过银行或到户籍所在的社区或村缴费,也可以选择关注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12366”进行续保缴费,或选择“微信-我-支付-城市服务-社保”进行缴费;也可在“支付宝-城市服务-办事大厅-社保-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缴纳保费。您在缴费方面有任何问题,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了解或拨打电话:12366(纳税服务热线)、4000012266(社会保险费服务热线)。参保登记、待遇享受、费用报销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同时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广西医疗保障”了解或拨打咨询电话:968906。
衷心祝愿您和家人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玉林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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