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在广西 广东工地上 咋还有个“我”? 警方已受理这起个人信息被冒用案
杨先生(下)的职业证书被邓某某(上)冒用
人在广西,自己却被人发现在广东的工地上班。今年10月底,接到朋友询问电话的杨先生诧异不已。
为了弄清自己如何“分身”在异地上班的,杨先生通过其工地朋友以及该处工地的负责人找到了这个“另外的自己”。这才发现,除了头像,自己的多项个人信息遭到了他人冒用。
“冒用者和泄露者是老乡,泄露我信息的,是之前我求职的一个江西项目的总监,他们也都承认了。”杨先生说。而目前,冒用者已经被广东这处项目清退。
奇怪
外地咋还有个“自己”?
且已上班近半个月
今年10月底,身在广西的杨先生接到了一位圈内朋友的电话,询问其何时在广东工地上班的。这让他一阵诧异,“我一直在广西,没有在广东啊。”
杨先生是四川人,在广西居住,一直从事建筑监理工作。“这个圈子不大,大家都比较熟悉,一看名字都有印象。”杨先生介绍,因为自己的名字出现在了广东一处在建项目中,朋友才打来了确认电话。
不过,广东工地上的“自己”,却并不是真正的自己。杨先生称,其并没有在这处“自己”上班的地方上班。其怀疑,可能有人冒充了自己。于是,在朋友的帮助,以及该处工地项目总监崔某某的确认下,发现确有人冒用了“杨先生”的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土木工程专业“工程师证”、道路桥梁工程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以及毕业学历证书等。
杨先生发现,这些证件的所有内载信息,均与自己的证件一致,唯一不同的是,证件上的头像发生了变化。而经了解,被更换的头像来自项目的另一男子——邓某某。此时,邓某某已经在此项目上班近半个月。
一个疑问摆在杨先生面前:自己的这些个人信息是如何成为邓某某的信息的呢?杨先生介绍,凑巧的是,邓某某所在的这个广东项目,一位自己曾向其求过职的负责人陈某某也到了这个项目任职副总监。“之前陈某某在江西的一个项目做总监,我在今年8月份的时候去那里向他求过职,留下过全部资料,他们两个又是一个地方的,也认识。”
杨先生怀疑,很可能正是这位陈某某,向邓某某泄露了自己的个人信息。
调查
有人造假冒用个人信息
冒用者被项目开除
杨先生介绍,在了解到相关信息后,他向广东这处项目的总监崔某某进行了投诉,并向相关主管部门,以及该处项目的主要监理公司进行了投诉。11月2日,投诉得到确认,“项目总监崔某某给我打了电话,说明情况属实,确实是邓某某造假冒用信息。”
杨先生称,11月2日上午,陈某某也向其打去了电话,“承认是他泄露我的个人信息给邓某某,并声称这都是小事情,说声对不起就行了。”杨先生介绍,陈某某同时在电话中表示,邓某某家庭条件差,出来赚点钱,也才半个月不到,不算什么事情。
此后不久,广东项目对邓某某做出了开除处理。一份关于开除邓某某的通报显示,邓某某于2019年10月17日进入项目监理站,从事现场专监工作。在接到杨先生投诉后,监查站经过现场核实,邓某某对造假行为供认不讳。在将情况向监理公司以及建设项目指挥部汇报后,对邓某某进行了开除处理。
杨先生认为,陈某某配合邓某某盗取并伪造了其个人身份信息属实,并提出诉求,要两人出具书面保证,确保其信息不会再次被盗用,并保证不再泄露,其所在相关公司也应对管理不善承担责任,同时,邓某某盗取信息后参与的实体工程与其个人无关。
12月11日,记者与广东项目总监崔某某取得联系,向其确认上述事宜。不过,崔某某回应称,邓某某的事情,公司已经在处理,个人不好再发表言论。
记者又通过电话试图与邓某某取得联系,但其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回应
存在管理不到位责任
但未直接泄露信息
12月12日下午,记者联系上陈某某。陈某某介绍,今年8月,其在江西一项目任总监,当时邓某某也在该项目上班,杨先生是其朋友介绍而来的,但杨先生并未待多久便离开了。
陈某某介绍,之后,他来到了广东的这处项目任副总监,过程中,邓某某找到自己,希望能够加入工作。经过请示,邓某某于今年10月16日来到项目工作。“当时他就用了杨先生的身份,但领导也没有说什么,估计以为是同名的还没反应过来,而人是我介绍的,我也不好揭穿。”
陈某某介绍,因为国家对监理的持证要求很严,见邓某某使用了杨先生的身份,大家都是一个行业圈子的,彼此又都很熟悉,便没有制止邓某某。
而在杨先生发现邓某某冒用其身份后,陈某某称,曾向杨先生致歉,“大家一个行业,希望能彼此退一步,理解一下。从个人情感来说,自己存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也说了对不起,另一方面发现后,没有制止也有不对。但这个圈子小,人员流动大,今后做人做事也好,大家都还是朋友,如果不追究,必存感激。”
而对于杨先生质疑系其泄露了个人信息的说法,陈某某介绍,并非自己直接泄露的信息。其介绍,在江西项目时,监理站的人都在一个QQ群里,因为要求要核对人与证的情况,就让文员整理好了各自的材料,用pdf的方式放在了群里,方便各自确认核对,而邓某某也在群里。
“因为当时杨先生的材料也放在了办公室文员那里,可能就也发在了里面。”陈某某介绍,原本这些信息的确是需要保密的,“但也没有发到外部群里,而是作为内部工作使用。”
律师 /
陈邓两人可能涉嫌共同侵权
杨先生可主张道歉赔偿
目前,杨先生已经向广西防城港警方报警,警方出具的回执单显示,警方已经受理杨先生关于个人信息被冒用的报案。
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张小军律师认为,在此案中,按照杨先生所述,以及调查情况和陈某某自述,杨先生用于求职的个人资料留在了陈某某的项目部,而在之后,被邓某某获取,并用于后期其他项目的工作。结合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陈某某、邓某某可能存在共同侵犯杨先生姓名权的行为。另外,当初的江西项目部也同样可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由此,杨先生可以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另外,若杨先生有证据证明“邓某某冒充杨先生在广东该项目部工作”,则杨先生无须对该起项目部的工程质量承担责任。
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也认为,在杨先生个人信息被邓某某使用过程中,陈某某作为项目总监,在工作中存在一定管理失职,在发现邓某某使用伪造信息时没有及时制止,停止侵权,其负有相应的侵权责任,邓某某因直接使用杨先生身份工作,系直接侵权行为。
另外,如果邓某某其个人能力并未达到要求,对参与的工程可能出现的问题,在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则也应由邓某某及所在项目部承担,与杨先生无关。而杨先生身份证、毕业学历证等属于公民个人信息,如果信息的泄露和伪造冒用,对其个人造成严重后果和财产损失的,也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 杜玉全 图据受访者
新闻推荐
CN45-0042谢福平姜界峰陈燕玲杨娟妮国内统一刊号新闻部主任编辑部主任策划部主任行政总监法律顾问:广西思贝律师事务所主...
广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广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