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不能还款 却放弃巨额债权
南国早报李燕整理
雷女士问:孟某是一家酒店的法定代表人,因酒店资金周转问题,2018年7月向我借了178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一年,但到期后未偿还。今年9月中旬,孟某与某公司协商,考虑某公司经营不当、亏损100多万元的实际情况,书面决定免除某公司去年8月至今共拖欠该酒店148万元到期的餐费。经查,孟某酒店的经营场所及有关设备、工具等均是靠租赁使用,有60%的餐费尚未追回,酒店在银行只有50多万元存款,已经不足以向我偿还借款,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麦鹰雄律师解答:涉事酒店放弃对某公司148万元餐费的债权,降低了向你偿还178万元债务的能力,进而严重损害你债权的顺利实现。你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酒店对某公司放弃债权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酒店对某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以恢复酒店向你偿还债务的能力,维护你的合法债权。
11月29日(周五)值班律师
下午林剑律师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继承、房产合同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民事合同、山林土地、行政诉讼、医疗纠纷、海事海商诉讼、拆迁补偿、行政听证等。联系电话:18776717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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