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电动车产生幻觉 一男子乱报警被罚
本报讯(记者王海珍通讯员林爱珍)醉酒驾驶电动车产生幻觉,一男子报警称摔倒,10月31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三大队民警依法对涉嫌醉酒驾驶男子进行了处罚。
10月31日13时07分,第三大队指挥分中心接到110转警:一男子报警称在兴港镇陂头村路段有堆沙挡住视线,导致他摔倒,请求出警处理。
民警到现场发现,路面上没有沙堆遮挡道路和视线,停放在路旁的电动车没有倒地痕迹,报警男子的衣服干净也没有摔倒的迹象,然而,报警男子浑身酒气,且说话自相矛盾。随后,民警将男子带回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经询问,报警男子欧某称,因与妻子发生争吵,导致心情不好,中午便到朋友家喝酒。酒后,他驾驶电动车至上述路段时产生了摔倒的幻觉,于是拨打110报警。民警对欧某采取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显示欧某的血液酒精含量190.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面对测试结果,欧某承认自己认错了。因为认错态度良好,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十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欧某50元罚款,并通知家属将车辆及欧某带回家。
民警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抱侥幸心理上路行驶;切勿乱报警,浪费宝贵的公共资源,把有限的资源让给真正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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