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修订)》
本报百色讯近日,市卫生健康委举办《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修订)》专题学习推进会。
据悉,《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修订)》(以下简称《规定》)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9年7月24日印发实施。此次印发的新规,主要有三大亮点:一是老年人凭身份证就能享受相关优待。二是为老年人出行提供方便。三是进一步优化高龄补贴。
会议强调,要认真组织学习《规定》精神,按照老年优待相关规定要求做好落实,让老年人享受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的优待。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设立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年人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有条件的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设立家庭病床,为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疗服务。要广泛宣传《规定》,大力推进老年健康服务工作,确保100%一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开设为老年人提供优诊优治绿色通道;100%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80%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全力营造有利于老年人健康生活的社会环境。
□黄柳森
新闻推荐
广西壮族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9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的公告
为了解社会公众对各市、自治区直属机关完成年度任务、履行职责情况的满意度,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自治区社情...
广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广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