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父母出资合买的房离婚时如何分配
南国早报李燕整理
婚后双方父母凑钱买的房,若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钱女士问:我与袁某于2010年4月结婚。2013年5月我父母出资60万元、袁某父母出资40万元,共出资100万元全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14年6月办理了房产证,房产证上面只写袁某的名字。2019年2月起,因袁某方面的问题,我提出离婚,袁某同意,但要求平分财产,我不同意。双方父母均以我和袁某离婚为由,分别要求返还购房款。请问袁某和双方父母的要求合法吗?
麦鹰雄律师解答:根据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你和袁某合买的商品房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进而该房屋属于你和袁某按份共有,而非共同共有。因此,离婚时你可以主张分割房屋60%的份额,袁某可以主张分割房屋40%的份额,袁某主张平分财产不合法。双方父母均系在你婚后才分别出资给你与袁某购房,根据合同法和婚姻法的规定,双方父母分别出资给你和袁某购房的行为,属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父母分别向你和袁某赠与财产的性质,该赠与行为既已交付,也不存在任何法定撤销赠与的瑕疵,该赠与财产行为合法有效。因此双方父母以你与袁某离婚为由分别要求返还购房款的要求,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弟弟悄悄注销集资房的房产证,我该如何维权?
黄先生问:我父亲是某单位退休干部,在单位购买了一套福利房,已经取得房产证。弟弟也是这个单位的职工。父亲三年前去世后,单位集资建房,弟弟申请参加集资建房,单位要求弟弟将父亲这套房注销,才让弟弟参加集资建房。于是,弟弟在没有征得我和姐姐(我父亲只有我们三个子女,母亲已经先于父亲去世)同意的情况下,偷偷向房管局申请注销了父亲的房产证,然后在单位参加了集资建房。请问,弟弟申请注销父亲的房产证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周伟光律师解答:你父亲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方式,他的房子应该由你们三姐弟共同继承。你弟弟无权独自申请注销你父亲的房产证。你有两个途径起诉:一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你弟弟赔偿损失(房子价值的三分之一);二是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房管局注销你父亲房产证的行政行为,因为注销房产证没有经过你们姐弟三人同意,侵害了你们的合法权益。
10月21日(周一)值班律师
上午麦鹰雄律师广西中善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房屋买卖或租赁、交通事故、离婚、房屋过户登记程序、集体征地补偿、遗产继承、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等纠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联系电话:15177820628
下午黄河律师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处理合同(房地产、借贷、买卖、建工)纠纷、公司纠纷、婚姻家事等民商事、刑事案件等。联系电话:1331761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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