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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房子转租并告知房东房东半年后反悔不合法

南国早报 2019-07-30 16:06 大字

南国早报黄芳整理

半年前转租房子并告知房东

房东半年后解除合同不合法

何先生问:2017年4月20日,我与李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由我承租李某的房屋,租期3年,月租金1500元,同年8月13日我把房屋转租给欧某,租期为原租赁合同剩余的租期,月租金2000元。我把房屋转租的事由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告诉了李某,李某未回复。半年后李某以我转租房屋没有经过其同意为由,提出解除我与欧某签订的租赁合同,我和欧某都不同意。请问李某的要求合法吗?

麦鹰雄律师解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解释》规定,你将租赁房屋转租给欧某时,已经通知了李某,李某已经明知你转租了房屋,但李某在六个月内对你转租房屋一事未提出异议,就丧失了单方提出解除转租合同的权利。因此李某提出解除转租合同的请求不合法。

离婚后判归女方的房子

男方是否可以拿去顶债

苗女士问:我有一套房子,是我和前夫婚姻关系期间所买,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都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我们协议离婚后,约定该房产归我,现在我听说我前夫在外边欠了债。请问我的房屋会被拿去还债吗?

赵明堂律师解答:你和前夫已经离婚,你和他就属于不同的主体。如果用你的房产还债,就要让你成为被告。你可以收集证据,在法庭上与债权人进行抗辩。最终由法庭从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共同债务两个方面进行认定和裁判。

7月30日(周二)值班律师

上午林树昌律师广西名虎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仲裁等法律业务。

联系电话:13117618983

下午林剑律师广西海底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继承、房产合同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民事合同、山林土地、行政诉讼、医疗纠纷、海事海商诉讼、拆迁补偿、行政听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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