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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国标电动自行车 明起不再允许上牌

柳州日报 2019-06-14 10:18 大字

日报消息(通讯员何美玲、记者张威)12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发布消息,提醒市民注意,从今年6月15日起,车管部门不再办理旧国标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只办理符合新国标且列入新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如果已经购买了符合标准且未上牌的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务必在本周五前到车管部门申请办理上牌业务。

车管所相关负责人说,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的相关规定,今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正式实施。在今年4月15日之前已经购买的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以下简称“旧国标”)且列入广西登记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可以申请办理注册登记业务。自今年6月15日起,车管部门不再办理旧国标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只办理符合新国标且列入新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也就是说,6月14日是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的截止日期。部分旧国标电动自行车按新国标的标准,将被列为摩托车,将按摩托车的要求进行管理。即车手需要具备摩托车的驾驶资格,车辆要通过相关的技术检验及获得摩托车的车牌后,才能上路行驶。

据车管所统计,4月15日新国标实施以来,柳州市市区共办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98笔,办理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2208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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