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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治教育走进校园 广西成立首个“青少年税收教育活动基地”

南宁晚报 2019-05-21 06:43 大字

10名小学生被聘为“小小税法宣传员” 本报记者 卢道明摄

本报讯(记者 卢道明 通讯员 梁思泉)5月20日上午,全区首个“青少年税收教育活动基地”在南宁市滨湖路小学长虹校区揭牌成立,标志着全区“青少年税收法治教育大课堂”试点工作正式铺开,全区税务部门将与教育、司法部门共同开展“税法进学校”活动,让税收法治教育走进校园,提升青少年税收法治观念。

当天活动现场,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税务局和教育厅、司法厅(以下简称“四厅局”)与校方共同为全区首个 “青少年税收教育活动基地”揭牌,并向南宁市滨湖路小学长虹校区的10名小学生颁发“小小税法宣传员”聘书。随后,2019年“全区青少年税收法治教育大课堂”首课正式开讲,税务干部走上讲台,给孩子们带来了一场生动形象的税法课。

“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税’吗?”“税从哪里来、用到哪里去?”……一个个问题激起孩子们的求知兴趣,在课堂上掀起一轮轮抢答热潮。税务干部循循善诱,从国防军事建设、学校的校舍硬件设施投入、出行乘坐的交通工具、去餐馆吃饭索要发票等贴近生活的实际例子入手,寓教于乐,用浅显易懂的语言、生动活泼的动漫视频为同学们普及税收知识,让孩子们在轻松快乐的活动氛围中了解什么是税收、何为纳税人等税法知识。

“孩子们今天在这里学到了很多税收知识,这样观看税收动漫宣传片、聆听税法讲堂、互动讲解的授课方式,对于引导青少年学生认识税收、了解税收、理解税收,让他们从小树立税收法治观念非常有意义。” 南宁市滨湖路小学长虹校区德育主任聂芬说。

此次四厅局联合共建税法宣传教育基地,是培养青少年关心社会、关注发展的意识,促进依法诚信纳税的一项重要举措。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张军表示,该活动有利于将税法知识渗透到教育教学活动中,使青少年学生在丰富多彩的税法宣传教育活动中潜移默化接受税法知识,尊崇税法、学习税法、运用税法。

自治区税务局副局长黎海君表示,今后我们将联合教育、司法部门建立全区青少年税收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积极探索青少年税收法治教育新思路、新方法,不断增强青少年税收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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