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启动“飓风行动”严查摩托车电动车违法
5月14日下午6时,南宁市秀厢大道上,一女子(画圈处)占用机动车道骑电动自行车,开车的同时,还一边玩手机,挡住了后方的公交车。南国早报记者 邹财麟摄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王艳群通讯员唐志平)5月14日,自治区公安厅召开视频部署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从5月15日起,广西将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飓风行动”,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据广西交警发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全区公路上(不含城市道路)发生涉及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分别为1844起、595起;分别造成1932人、621人死亡,分别占公路死亡事故总数的45%和13.4%,占死亡人数的44%和13.1%。据分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酒后驾驶、未按规定让行、超速行驶、超员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引发事故的最主要原因。
为扭转当前我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从5月15日起至6月30日止,广西将开展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飓风行动”。全区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组织警力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交通违法和事故情况等进行细致摸排,深入查找工作盲区和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同时,通过开展专项查处,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查纠和整治工作。
行动期间,全区各地将实行“六个一律”执法管理要求,一是对摩托车酒后驾驶达到拘留条件的一律依法拘留;二是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一律依法拘留;三是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或在驾驶证吊销、暂扣期间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依法拘留;四是对摩托车逾期未年检的,一律责令限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摩托车逾期未报废的,一律强制报废;五是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较大交通事故,一律开展事故深度调查,深究道路、车辆、人员和管理责任;六是对落实不力、事故多发的地区,一律进行约谈、警示、通报,必要时建议组织部门对责任领导采取组织处理。
公安部门表示,查处过程中,对各类公然阻碍民警辅警执行职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将结合实际情况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依法严肃打击处理。
全区“六个一律”执法要求
1.摩托车酒后驾驶达到拘留条件的,一律依法拘留
2.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一律依法拘留
3.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或在驾驶证吊销、暂扣期间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依法拘留
4.摩托车逾期未年检的,一律责令限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5.摩托车逾期未报废的,一律强制报废
6.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较大交通事故,一律开展事故深度调查
7.对落实不力、事故多发的地区,一律进行约谈、警示、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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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广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