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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消委会发出消费警示 理性看待家装优惠 约定阶段分期付款

南国早报 2019-05-15 11:13 大字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赵劲松)5月14日,广西消委会发布了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注意装修方面的问题和风险,科学理性消费。

记者5月14日从广西消委会获悉,去年至今,广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委会发现,装修工程和装修市场方面存在多种问题:一些装修队伍缺乏资质,以“游击队”冒充“正规军”承揽家装业务,质量不保障导致后期服务和维权困难;部分装修公司为招揽客户,以套餐、团购等低价策略吸引消费者,之后通过设置收费陷阱“价外加价”不断提高费用,如果消费者不同意就以停工或不返还预收款要挟消费者;部分装修公司利用合同格式霸王条款,减轻其违约责任和加大消费者责任;还有装修队伍野蛮施工,无故拖延工期,购买和使用材料时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当消费者提出异议后,还以“行业惯例”等方式拖延,迟迟不予解决,甚至携款跑路。

为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保护自身合法权益,5月14日广西消委会发出以下消费警示:

一、认清经营资质,选择正规公司。在选择装修公司前注意查看是否有《营业执照》等经营资质证书,是否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联系方式,是否有专业的施工队伍;查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如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请不要选择或谨慎选择。

二、理性签订合同,避免乱增减项。在签订家装合同时,可参照《广西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内容签订。重点关注“工期、进度、材料、质量、保修”等条款,明确装修标准、建材设备的品牌和规格、价款和付款方式、延误工期责任等。如发现未经过消费者本人签字同意的增减项目,要及时向装修公司明确指出。

三、拒绝低价诱惑,约定分期付款。理性看待装修价格,不要只看到“商家优惠”的诱惑,多了解装修公司的专业能力、施工质量和售后服务等。定金和首期预付款不宜太多,切忌开工前一次性付清全款。建议在合同中约定价款的支付比例进度,分阶段、按验收合格情况分期付款。

四、做好跟踪监督,积极理性维权。有条件的消费者可聘请第三方有专业资质的机构负责监理。要注意保存合同、施工图纸、票据、现场照片及视频等证据。发现装修公司跑路,要及时报警或向有关部门投诉。发生消费纠纷时,尽量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可向行业协会(广西建筑装饰协会,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7号六楼,电话:0771-5596881)或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或拨打12315电话投诉举报,请求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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