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提高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 低保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20元
今报南宁讯(记者罗暘)5月13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经自治区政府同意,从今年1月1日起,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20元。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重要方式,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起到兜底的作用。按有关通知要求,从今年1月1日起,全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平均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2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平均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20元。各级财政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补助标准由2018年的平均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平均每人每月370元,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补助标准由2018年的平均每人每月190元提高到平均每人每月210元。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自治区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补助水平。由于此次低保水平提高的时间是今年1月1日,此前按原标准水平发放的低保补助差额,将按新标准补发。
新闻推荐
选购热门品牌车型比较靠谱。陈凡/摄遭遇质保期内车辆遭遇故障送修,竟被告知车辆上市两年就停产且无法供应配件,车主覃先生...
广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广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