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南宁中院”)于2018年5月2日裁定受理广西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凯宇公司”)破产重整,并指定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为凯宇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了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有资金、有实力的重整投资人对凯宇公司进行重整。现就本次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凯宇公司概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凯宇公司于2013年3月29日登记设立,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出资人广西春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100%。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钢材、建筑装饰材料的销售。
(二)主要资产情况
凯宇公司主要的资产是坐落于南宁市青秀区高坡岭路西侧一宗土地使用权,该宗土地面积为30324.11平方米;土地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南宁国用(2013)第607440号;用途:批发零售地、商务金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建筑容积率不高于4.5不低于3。土地优势:临近南宁市百花岭路地铁口、南宁新二中旁边。
二、参选主体及资格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持续经营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诚实信用,守法经营,在同行业中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三)拥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到凯宇公司重整。
三、保证金
1.决定参加遴选的投资人应在2019年6月15日之前向管理人缴纳参选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整,并按照管理人的要求提交参选文件。
2.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广西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账号:8113001013900122806
开户行:中信银行南宁云景支行
3.提交参选文件并缴纳参选保证金的投资人为合格投资人,合格投资人方可参与重整投资人的遴选与确定。
四、其他
1.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可以向管理人了解凯宇公司的土地评估报告、债务情况、经营情况等资料。投资人自行对凯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需要管理人配合尽职调查的须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提供。
2.投资人应于2019年5月6日-6月15日向管理人当面提交或邮寄提交参选文件。
接收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1号绿地中央广场A9栋二单元3楼。
接收人:张虹,联系电话:19977163666
李陈羽扬,联系电话:18100772260
3.其他相关事宜可向管理人了解。
诚挚欢迎各方投资者前来考察洽谈,参与重整投资。
广西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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