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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全区公积金提取近八成用于住房消费 租赁提取增长71.27%,有效减轻新就业及进城务工人员压力

南宁晚报 2019-05-06 05:3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韩沛)《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近日发布。《报告》显示,职工提取的公积金中,近八成用于住房消费,全年住房消费提取240.49亿元。此外,租赁提取保持高速增长,全年租赁提取14.29亿元,同比增长71.27%。

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实现“全覆盖”。截至2018年底,全区14个地级市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在本地区参加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通过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住房消费能力,新市民解决住房问题又多了新途径。同时,缴存结构持续优化。非公经济组织占住房公积金新增缴存职工的40.94%。其中,城镇私营企业占比最高,达28.2%,比去年末增加1.49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更多人群。

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稳步增长。2018年,全区各地在继续降低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成本的同时,积极开展归集工作,全年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5.28万家,实际缴存职工290.18万人,缴存额424.54亿元。截至2018年末,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2927.72亿元。

积极落实“租购并举”,住房公积金提取大力支持住房消费,租赁提取保持高速增长。2018年,全区各地积极落实租购并举住房政策,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有效减轻新就业及进城务工人员压力。全年租赁提取14.29亿元,同比增长71.27%。

提取大力支持住房消费。2018年,全区各地继续加大支持住房消费力度,全年住房消费提取240.49亿元,占提取总额近八成。其中,偿还购房贷款(含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提取117.91亿元,占提取总额的38.24%;购房提取104.19亿元,占提取总额的33.79%。

中低收入家庭贷款购房占比不断提高。2018年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低收入家庭职工占比98.24%。其中,低收入家庭贷款比例最高,达49.51%,比2017年增加9.61个百分点。越来越多的中低收入家庭(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实现住有所居“安居梦”。

优先满足基本居住需求。2018年,全区住房公积金贷款优先满足职工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90平方米以下占16.6%,90~144(含)平方米占72.18%,普通住房(两者合计)占比达88.78%;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占发放贷款笔数的93.03%,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占发放贷款笔数的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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