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合力帮扶农村“三留守”人员
本报南宁讯(记者/龚文颖)4月26日,广西开展农村贫困家庭“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行,自治区民政、教育、妇联、残联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近年来我区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年人和留守妇女的关爱服务工作情况。
对于农村留守儿童,自治区民政厅运用中央和自治区流浪救助专项结余资金购买社工服务,2016年以来投入政府购买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经费4100万元;依托“美丽广西·宜居乡村”专项活动,落实儿童福利督导员每人每月100元的经费补助标准,有效解决人员和经费问题。自治区教育厅努力改善乡村留守儿童教育保障条件,并努力扩大城市教育资源,让更多的农村留守儿童有机会入城接受教育。2019年春季学期,全区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比例达到80.5%,已连续7年保持在80%以上,从源头有效减少了留守儿童数量。自治区妇联加快创建“儿童之家”,2018年度全区共投入4818万元,完成新建“儿童之家”2409所;2019年计划新建“儿童之家”2360所,其中贫困村新建1035所,构建基层儿童关爱服务保护平台。
对于农村留守老年人,自治区民政厅通过建立“留守老年人”信息数据库,对全区现有的农村留守老年人约30.5万人进行动态管理,全区50%以上的县级区域建立并运行了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每年投入5000万元,在人口较为密集乡镇兴建一批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示范中心。目前,全区建成90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并建成农村幸福院4400多个,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从20%提高到46%。
对于农村留守妇女,自治区妇联通过不断充实留守妇女“钱袋子”,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数量。例如,安排专项资金,大力扶持“妇字号”基地,2016年至2018年,自治区妇联共投入资金794万元,示范带动全区创建县、市、区、全国四级巾帼科技示范基地1049个,带动2.6万名建档立卡贫困妇女增收脱贫。
创新机制,防止贫困妇女因病返贫致贫。2018年在广西深度贫困县开展关爱女性健康“两癌”保险试点工作,投入110万元为深度贫困地区2.2万名贫困妇女购买“两癌”健康保险,当年共赔付123例,赔付资金6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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