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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积金贷款“一次就好” 下半年将在全广西推行

梧州日报 2019-04-18 09:08 大字

(资料图片)

近期,广西多地公积金中心收到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的《广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联办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实现申请人办理公积金贷款“只进一扇门、只收一套材料、一站式办结,最多跑一次”。今年3月至5月,先在贵港市河池市开展公积金贷款业务联办试点,下半年在全区全面推广实施。

用户只需跑一次

试点城市要统一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受理窗口,一次性收取贷款申请和不动产抵押登记申报资料,当场预签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纯公积金贷款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窗口统一受理,公积金组合贷款可由公积金中心与受托银行协商确定统一窗口受理。试点城市公积金中心、不动产登记机构、受托银行之间要建立公积金贷款业务“一窗受理”联办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相互充分授权,制定服务规范,建立审批材料传输渠道,互认授权认证、业务材料和办理结果,共享业务信息,确保所有类型的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只进一个窗口,只需跑一次。

【解读】

在该政策推出之前,办理公积金贷款,首先要到公积金中心递交申请材料,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购房人及共有人再到受托银行当面签订合同。银行业务办妥后,申请人再到不动产权中心办理抵押手续。目前,虽然各公积金中心都推出了一些便民措施,但很多中心因流程问题还是很难一次办结。

方案实施后,打通了公积金贷款办理过程中各部门多窗受理、群众要跑多次的痛点和堵点,整合公积金、不动产登记、商业银行的审批资源,减少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实现申请人办理公积金贷款“只进一扇门、只收一套材料、一站式办结,最多跑一次”。后续的银行、不动产抵押登记等流程由公积金中心与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联办、资料内部流转审批,不再需要贷款申请人再到各个部门办理手续。

一套材料可互用

试点城市公积金中心、不动产登记机构、受托银行要整合归并同类材料,统一发布公积金贷款联办业务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目录清单和办理指南,确保借款申请人只提交一套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为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开设用户端口,通过网络传递审批数据、反馈审批结果,纸质材料于事后定期批量移交。

【解读】

以前,公积金中心、银行、不动产登记机构等“各自为政”,购房者申请公积金贷款所提交的资料也有重复性。现在,方案把后方多个机构整合起来,达到一套材料共用使用的效果。另外,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在公积金中心或银行所做的面谈记录或认证记录也可以在公积金中心、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互认互用,不需要办事人员再重复面谈重复提交。

申请至抵押办结

不超10个工作日

以申请人需求为导向,以便民利民为目标,通过开展业务联办试点工作,梯次推进,实现全区公积金贷款业务联办规范有序发展。今年3月至5月,在贵港市、河池市开展公积金贷款业务联办试点;5月底前,试点城市所辖市、县(区)全面实现公积金贷款业务公积金、不动产登记、商业银行联合办理,自贷款受理至抵押办结不超过10个工作日。

【解读】

目前,办理公积金贷款涉及公积金中心审批、银行签约、不动产中心抵押等环节,每个环节都单独设置了办结时限,一些市民表示,之前要办完全部手续,常要花费两个月以上的时间。这次,将公积金贷款申请到抵押办结的时限明确为10个工作日内,即两周时间内即可办结,效率有了明显提升。(据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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