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启动企业注销便利化新举措 申请材料从原来的17份减少至5份
本报讯(记者 梁静 通讯员 周材荣)4月1日起,广西启动企业注销便利化新举措,企业办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备案,可以选择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线办理,无须提交备案申请书等纸质文书材料,至此,申请材料从原来的17份减少至5份。
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全区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把解决企业注销难、注销成本高等问题作为工作的着力点。把减材料、压环节、降成本,作为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的主要突破口,运用“互联网+”,进一步简化企业注销办理手续。
从4月1日起,企业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通知、公告债权人。在办理注销登记时,企业不用再提交清算组备案通知书、报纸公告样张等材料;市场监管和税务部门已共享企业清税信息的,注销环节不用再提交企业纸质清税证明文件。
这一举措将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综合效用,实现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备案,通知、公告债权人等企业注销环节、手续的线上办理,涉及企业注销环节的申请材料从原来的17份减少至5份,大大压减了申请材料份数。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增加企业注销公告功能页面,有效地降低了企业注销的制度性成本。
下一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依托广西政务一体化服务平台,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在企业注销登记方面的应用,打造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现各有关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提供企业注销“一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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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改革培训助企业减税降本
本报讯(记者 韦静)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办、南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承办的“深化增值税改革”专题培训,就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政策要点及纳税申报操作进行解读,帮助南宁市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尽快了解、熟悉、掌握新政策。
“这次专题培训很及时,对企业普遍关注的增值税发票开具和管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操作等内容进行系统讲解,让我们更好地享受到国家深化增值税改革带来的福利。”南宁市一家医药生产民营企业的相关负责人罗桂容说。
据了解,3月20日,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印发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明确从4月1日起,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主要包括降低增值税税率水平、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试行期末留抵退税制度、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等四项内容。通过以上举措,主要行业税负将明显降低,部分行业税负将有所降低,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新政实施后,让企业拥有更为充沛的现金流,用于企业技术改造、设备升级和人员福利提升,助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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