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委会下发通知,加强水上安全管理工作 水上安全监管责任细化多部门与“水”挂上勾
南国早报记者李俭芹
天气渐暖,各种水上活动越来越受到青睐。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于3月26日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水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水上活动的安全责任进行了细致划分。
水域广阔
管理上有“漏洞”
自2018年以来,广西先后发生了桂林“4·21”龙舟倾覆、南宁屯六水库“8·28”涉渔“三无”船舶翻沉以及玉林园博园上游水域“10·5”铁船翻沉等涉水事故,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据了解,广西河流、湖泊、水库众多,海岸线长,使得当前我区的船舶和水上游乐设施种类多、数量多,其中包括客渡船、旅游船、渡船、农(自)用船、渔船、采砂船、“渔家乐”等各类型船舶和水上游乐设施。而让人忧心的是,涉水管理部门多、职责交叉、职责不明、管理存在盲区等问题依然存在。
对此,《通知》要求,根据相关法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及“属地管理”“源头管理”等原则,进一强化各地、各相关部门和有关管理机构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履行水上安全管理职责。
细化监管
多个部门要担责
《通知》中,将水上活动“切”成了水域安全、船舶安全、其他方面三段,进行细化监管。这对于普通市民来说,相当于设置了水上安全的三道“防线”。
近年来,公园、动物园等文化娱乐场所推出了一些水上娱乐项目,这些项目的安全由文化和旅游部门进行监管。此外,其他的水上活动也各有负责部门,如每年端午节特别受追捧的龙舟赛,正常情况下由体育部门监管,如果在通航水域开展龙舟比赛,需要划定专用水域,并征求航道和海事部门意见;而乘坐游轮赏邕江,因邕江属于通航水域,游轮由海事部门进行安全监管。
船作为水上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船舶安全也分属多个部门。专用水域的船舶安全监管分工与水域相同,而包括农用船、渔业、龙舟、水上泡泡等新兴游乐设施则分属不同的部门监管。比如,非通航水域的载客旅游排筏的安全监督管理由具有水域管辖权的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定所属部门或机构负责;通航水域的载客旅游排筏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由海事机构负责;农(自)用排筏水上安全管理由乡镇政府(街道办)负责。
另外,港口、码头、渡口渡运、航运部门、造船厂等,本次也都纳入水上安全管理的范围。
从“人”管起
加强应急救援能力
记者还了解到,《通知》还要求从“人”管起。涉水活动组织人、项目经营人、船舶(设施)所有人等涉水活动主体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另外,所属船舶、设施定期也需开展安全自查,要承担安全相关责任。
另外,《通知》要求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强水上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依托当地消防部门建立水上救援专业队,配备消防抢险救援舟艇、快速灭火救援消防艇和专业水上救援装备,应对各类船只应急救援事故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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