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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5月起实施两类船员适任证书 有利于培养一批专注本地港口建设发展的专业工匠

南宁晚报 2019-03-24 06:44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廖欣)22日,记者从《广西沿海小型海船港口作业船舶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分沿海小型海船船员和港口作业船的船员适任证书两个大类。今后将为广西北部湾港口发展提供有力的水上作业人员人力资源支撑。

近年来,广西北部湾沿海港口发展向好。2018年,北部湾港完成货物吞吐量2.4亿吨,同比增长9.8%;集装箱吞吐量完成290.14万标箱,同比增长27.3%。2018年防城港、钦州、北海3大港区分别有16个、5个、15个水工项目新开工或续建施工,港口建设需求旺盛,船员对持有按《办法》签发的适任证书具有强烈的需求。

广西海事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目前广西北部湾3个港口,由于“大证”难考导致持证船员相对不足,港内作业船舶一定程度上存在船员持证率偏低或人证不符现象。另外,持“大证”的船员,也就是持无限航区、沿海航区适任证书的船员需要支付的工资较高,而沿海作业聘用薪水较低,受聘的“大证”船员工作心态不稳定,不利于集中精力提升船员技术和专注驾驶。

实施《办法》后,将大大提高提升船员持证率,保障了港口船员的充足和稳定,有利于培养一批熟悉广西沿海水文气象和航区环境,专注于本地港口建设发展的专业船舶操纵工匠,壮大沿海经济发展所需的船员队伍,促进广西向海经济安全发展。

此外,《办法》的适用范围很广,不仅适用于小型货船、小型交通船、海上客渡船、海上游船等,同时也适用于在港口作业的工程船、挖砂船、沙石运输船、港口加油船、清污船、拖轮、货物过驳船、公务船等,全面实施《办法》后,将会扩大沿海群众从事船员职业的受众面,大大降低培训成本,更多的船员可以在家门口参加培训考试,持有在本港服务的适任证书,在家门口工作,有利于解决部分沿海群众的就业问题。

要注意的是,由于私人游艇属于“非营业性游艇”范畴,不适用于《办法》。目前广西辖区私人游艇驾驶员培训机构仅有一家,仅可以开展内河游艇驾驶员培训,下一步广西海事局将根据社会需求研究推进沿海私人游艇驾驶员考试发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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