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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后丈夫私自卖房妻子可分割共同财产

南国早报 2019-03-19 16:19 大字

南国早报石慧琼整理

分居后丈夫私售房产,妻子可分割吗?

李女士问:我和戴某因性格不合等原因分居两年多,之后我另租房住。因婚后购买的房子只写戴某的名字,戴某向王某谎称此房屋所有权只属于自己,王某信以为真,以市价120万元买此房并办理过户。去年7月,我从房产部门查询得知此事,要求戴某分我一半房款被拒。我可以起诉王某要回房屋吗?

麦鹰雄律师解答:戴某未经你同意,故意隐瞒夫妻共同房产出售,侵犯了你应当获得的财产权利,但王某主观上不知情,其购房行为符合物权法规定的善意取得条件,因此如果你向法院起诉王某返还房屋,不会得到支持,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时请求戴某赔偿损失,或分割共同财产。

家人意外身故,代位继承房产有何条件?

唐先生问:我父亲在2005年因病去世,同年母亲写遗嘱,将其有权继承两套房屋一半的遗产份额,在她去世后全部给我。2008年,二弟趁母亲不注意,将遗嘱改为该份额全给他。次日,母亲发现遗嘱被改,一气之下心脏病复发。二弟驾车送母亲去医院途中,与一酒驾者驾驶的车发生碰撞,二弟当场死亡,母亲经抢救第二天去世。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记载,母亲因受到刺激导致心脏病加重死亡。现在,35岁的侄子提出有代位继承爷爷和奶奶两套房的权利,请问他有这个权利吗?

麦鹰雄律师解答:你二弟擅自更改老人遗嘱,在继承法上属于篡改遗嘱,且其行为造成老人病重死亡的严重后果,符合篡改遗嘱并达到情节严重的法定情形,他应当丧失继承权。你二弟先于母亲死亡,此种情况属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定情形,你侄子本来符合代位继承遗产条件;但他符合的一个前提条件是被代位继承人即你二弟必须享有法定继承权,而你二弟依法丧失继承权,因此你侄子不得代位继承遗产。

3月19日(周二)值班律师

上午张鹏飞,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办理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和刑事辩护案件。联系电话:13978835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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