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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条每月有扣款 却无法提取公积金 因原公司长期欠缴,柳锅20余名退休职工遇难题 律师:企业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属违法,职工可投诉

柳州晚报 2019-03-19 10:56 大字

柳锅退休职工出示的工资条上标有每月缴纳的公积金。记者来到柳锅采访。

记者 范桢 吴祉婧

近日,广西柳锅锅炉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锅)的数名退休职工向记者诉说了他们的苦恼。由于原公司欠缴职工公积金,他们厂20余名退休职工无法办理提取业务,令他们感到奇怪的是,之前每个月的工资条都标明了公积金上交数额,那么,钱到底去哪儿了呢?连日来,记者多方走访了解此事。

无法提取公积金,想找“东家”却无门

3月13日上午,记者来到锅炉厂宿舍,见到了柳锅的几名退休员工。其中,钟先生说,该公司原来是国有企业,叫柳州锅炉厂。2014年他退休后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办理退休提取公积金业务,却被告知原公司欠缴职工公积金,因此他无法提取公积金。“怎么会欠缴呢?工资条上显示每个月都扣了公积金啊?”钟先生说,他在公积金中心查询了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有9000余元。“那这些钱都取不出来了?”钟先生向该中心工作人员询问,得到的答复是,原公司必须将欠缴的公积金全部补齐,他才能提取这笔钱。

与钟先生同为工友的韦先生和杨先生也表示自己提取不出公积金,其中杨先生还拿出了他2011年至2014年的部分工资条。记者看到,这些工资条上的公积金一栏,写着100元、104元或是110元,扣缴数额时有变动。杨先生说,职工明明交了公积金这笔钱,原公司却不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难道是被私吞了?为此,他们曾就此事回到原公司,欲问个清楚。但每次去,保安都将他们拒之门外。

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柳锅交涉未果

柳锅部分退休职工无法办理退休提取公积金业务,情况是否属实?记者联系了公积金中心。

该中心副主任高为恒表示,确有此事,有20余名柳锅退休职工目前均无法办理退休提取公积金业务。如果柳锅未补缴职工的公积金,这些职工则不能提取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

针对此事,该中心已上门与柳锅协商,告知相关情况,并希望对方能帮职工补缴未缴的公积金,但柳锅相关负责人并不配合工作。高为恒称,该中心也在考虑下一步应如何应对。

柳锅:争取年底前解决问题

13日中午,记者前往柳锅采访到该公司一名姓蔡的负责人。其表示,他是柳锅的债权人,由于柳锅之前的负责人“跑路”了,他于2014年开始接手运营柳锅。对于记者反映的部分退休职工公积金未缴纳到位的情况,他表示知晓这一情况,并且正在慢慢完善。

采访期间,该负责人还提到,不仅是部分退休职工的公积金没有缴纳到位,他接手工厂时,整个工厂还有数额较大的外债,职工几百万元的社保资金也没有缴纳,这些都是前一任负责人遗留下来的问题,他们正在着手进行处理。“我们已经很艰难了,本来这就是个破产的企业,现在能给在职的工人发得出工资已经了不起了,很多东西都得慢慢来。”该负责人说,争取在今年年底之前解决这些问题。

律师:员工可主张自身权益

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据此,柳锅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是违法的,该职工可以向单位主张自己的权益,如果该厂拒绝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那么员工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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