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商品房平均售价为6159元/平方米 不得以任何名义放松 或变相放松房地产调控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雷倩倩)3月15日,自治区住建厅召开2019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记者在会上获悉,2018年,广西商品房平均售价为6159元/平方米,同比增长5.6%。住建部门要求,今年,全区各市要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得以任何名义放松或变相放松调控。
数据显示,2018年,全区商品房销售面积、价格增速稳中趋降。全区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3004.13亿元,同比增长11.9%;全区商品房销售面积为6212.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0.1%,增速排名全国第二位;全区商品房平均售价为6159元/平方米,同比增长5.6%。同年,全区释放住房公积金404亿元用于住房消费,拉动住房销售面积约728万平方米;住房租赁公积金提取14亿元,同比增长71%。
自治区住建厅厅长周家斌表示,2018年,广西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但目前住房和房地产方面仍存一些问题,如住房供需结构、租售结构还不尽合理,住房租赁市场培育发展有待加快,对新市民等群体的住房保障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等。
对此,当天会议明确,2019年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各市不得以任何名义放松或变相放松调控。热点城市要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给,合理安排商品住房土地供应节奏,切实提高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供应中的比例,严格落实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自治区也将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评价考核,对工作不力、市场波动大、未能实现调控目标的城市坚决约谈问责。
与此同时,住建部门也将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住有所居”工程。一方面,力争全年启动25万套棚户区改造建设;另一方面,提高公租房保障覆盖面,鼓励在商品房中配建公租房,支持在棚改安置小区中配建公租房。在市场租赁住房充足、新市民较多的地方,适度扩大租赁补贴覆盖面,合理确定补贴标准,推行分档补贴,将新市民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通过多渠道满足住房困难群众和新市民基本住房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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