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中院未审庭获评广西三八红旗集体
本报讯(记者 梁静 通讯员 孙晓梅)3月7日,记者从南宁市中级法院获悉,该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以下简称“未审庭”)被评为广西三八红旗集体,该院民一庭副庭长卢玉梅被评为广西三八红旗手。全区法院仅有4个集体和4名个人获此殊荣。
近年来,中院未审庭带头创新,率先在全区探索出了联合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少年司法工作站、社会观护、“三联合、五对接”联动帮教等一系列审判新机制、新措施。该庭将心理辅导融入审判工作中,先后推行“新航”心理辅导项目、“心蕾”科研项目,构建法官心理咨询师+社会专职心理咨询师+监区心理咨询师的心理矫治工作架构,重建涉案妇女儿童健康心理秩序。其中,“新航”心理辅导项目获得了2017年全国青少年心理行业创新创业奖。
该庭积极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设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展厅,与教育局协作组织两级法院在全市中小学共同举办了法制教育教案制作评比活动、模拟法庭比赛活动和预防校园欺凌法律知识竞赛,编撰印制了《普法教案集》《校园欺凌典型案例集》《模拟法庭比赛视频集》等。
由于工作突出,该庭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自治区级青少年维权岗。该庭女法官韦欣被评为广西首届最美青年卫士、广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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