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8元停车费起争执 男子打伤女收费员 记者到小区采访时,被物业人员扣留,要求删除采访内容
今报记者卢荻实习生李青恒
有读者向记者反映:1月19日上午,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中缅路的广西耀凯凤岭1号小区,有一名男业主因为拒交8元停车费,将门岗的一名女收费员打伤。事发后,警方已及时介入调查。1月26日上午,记者在该小区采访,却被一名物业人员扣留,要求记者删除采访内容,记者报警后才得离开。
视频
因停车费起争执,女收费员被打伤
1月26日上午,读者报料称,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中缅路的广西耀凯凤岭1号小区,一名男业主拒交8元的停车费,将女收费员打伤。记者从一段视频中看到,事发当天上午10时50分左右,一辆黑色SUV停在该小区1号门岗前,栏杆一直没有开闸。坐在驾驶室的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下车后,走到门岗前,不时挥着拳头对着收费员做出要打人状。其间,有一名穿灰色上衣女子从车上走下来,这一男一女跟收费员发生争执。最后,黑色上衣男子走进门岗里面,殴打收费员……视频上没有显示具体的事发日期。
1月26日上午11时30分,记者在该小区1号门岗看到,有一名男收费员正在上班。对是否有收费员被打伤一事,男收费员答复听说过这事,但他刚来上班,并不清楚具体的情况,让记者到物业处询问。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处相关负责人的办公室欲进一步了解情况。当时有两名男子在办公室里,记者表明身份及采访意图后,其中一名中年男子李先生马上对记者说,他是被打伤的女收费员的家人,正在和物业协商处理。而另一名男子则一声不吭地离开了办公室。
说法
物业已垫付5000元医药费
李先生告诉记者,被打伤的女收费员小王是他儿子的女朋友。1月19日上午10时50分左右,小王在1号门岗上班时,一名男业主拒交8元停车费,并将小王打伤住院。事发后,青秀山派出所已介入调查。目前,小王仍在住院治疗。尽管物业已垫付了5000元医药费,小区业主委员会捐了2000元,但现在已欠了3000多元的医药费。他们都是打工的,并没有什么钱。
李先生说,小王刚到该岗位工作一个多月,没想到就发生这样的事情。小王受伤住院后,已先后换了几家医院,至于为何要频繁更换医院,李先生给出的理由是怕耽误病情。
就在记者采访时,刚才离开办公室的男子返回,要求记者出示了相关证件。记者了解到,该男子是该小区物业处相关负责人,但对方一直不肯透露姓名。据该名相关负责人称,男业主将收费员小王打伤的事情属实,在小王受伤住院后,物业已积极配合警方进行处理,并已给小王垫付了5000元医药费。对于这事,物业只能尽量帮助双方协商处理。
波折
物业要求记者删掉采访录音
采访结束后,记者刚准备离开,物业处该名相关负责人却称,在物业办公室里,记者未经他的允许进行录音,要记者必须删掉相关采访内容录音,否则不让离开。记者向其表明,记者采访是履行合法的职务行为,他无权要求记者删掉采访录音。但其态度依然很强硬。交涉未果后,当天中午12时22分,记者打电话报警。
不久,青秀山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经民警调解后,该相关负责人才让记者离开。此时,记者已被耽误了一个多小时。
目前,青秀山派出所对女收费员被打伤一事仍在进一步调查中。派出所民警证实,事发后,打人的业主被带回派出所了解情况,态度比较诚恳,并愿意给小王5000元的赔偿。刚开始,双方都有调解的意向。在调解中,小王一方提出要8万元的赔偿。而目前,小王在医院治疗中,有这次被打后的检查治疗,也有过往的疾病治疗。如果调解不了,警方将依法处理此事。
针对物业扣留记者一事,广西安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韦开林表示,在法律层面上,记者的采访权是公民知情权的有效实现形式,是国家授权新闻机构代表最广大的人民利益行使公民知情权的具体实现方式。记者依法向社会公众据实报道,每个公民个人、机关单位、社会团体,都有义务接受新闻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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