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拟发58亿地方债 用于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等项目
1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的债券信息披露文件显示,该省拟发行58亿元地方债券,全部为新增一般债券,品种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
在债券发行总额的控制下,2019年第一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为第一期,债券期限为7年期,债券利息按年支付,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上流通,债券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
按照财政部要求,一般债券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新增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本批新增债券58亿元用于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建设。
经中债资信综合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债资信)综合评定,上述债券信用级别为AAA级。
中债资信认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收入规模一般,近年收入增速有所下滑,中央转移支付对区域财力贡献较大,未来随着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家大力支持,区域财政收入将保持增长。此外,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政府债务增速控制较好,同时拥有的国有资产规模较大,截至2018年11月末,全区国资委系统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2083.68亿元,持有一定规模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为其债务偿还和周转提供一定的流动性支持,整体看广西自治区债务风险可控。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披露,2018年末,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政府性债务余额预计为6414.63亿元,其中政府债务(即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5488.97亿元。按偿还资金来源渠道不同可分为一般债务3398.81亿元、专项债务2090.16亿元。或有债务余额预计为925.66亿元,其中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612.80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312.8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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