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 广西金融业开放发展再迎重要机遇
今报记者廖敏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海关总署、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等13部委联合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这标志着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进入实施阶段。
1月21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共同介绍《总体方案》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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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经济金融合作大通道
《总体方案》提出了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的主要目标:经过5年左右努力,基本构建面向东盟的经济金融合作大通道,完善跨境金融合作交流机制和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强化面向东盟的人民币跨境结算、货币交易和跨境投融资服务。
到2023年,广西跨境贸易和投资将更加便利、金融生态环境将更加优良、金融监管将更加协同高效,与东盟的机构互设、资金互融、货币互兑、监管互动、人员互联和信息互通将进一步增强,人民币东盟区域化水平将进一步提高,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实施水平将进一步提升,“一带一路”建设成果将进一步巩固。为了实现以上目标,《总体方案》提出了九大任务27条专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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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配套措施将出台
如何将《总体方案》的美好远景落在实处,再创一个“五年”佳绩,是各家主流媒体关注的焦点。
据介绍,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细化《总体方案》,出台系列措施,包括:将制定《五年实施规划》《三年行动计划》以及《2019年工作要点》,还将制定《金融开放门户金融集聚区发展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广西金融空间布局规划》等配套文件;推动更多全国性银行保险金融机构在广西设立分支机构,并在推动金融机构“走出去”和“引进来”方面积极谋划,强化协同配合;推动广西组建专门机构,研究细化工作方案,尽快与东盟国家金融机构磋商对接,加快推进筹建设立合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等等。
通过对《总体方案》的推动落实,广西还将引进一批金融人才,建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和保险综合创新“两个试验区”,形成区域性人民币跨境结算、区域性货币交易和跨境投融资服务“三大中心”,打造金融运营服务基地、财富管理服务基地、金融信息服务基地和金融交流培训基地“四大基地”。进一步促进中国-东盟构建更加紧密的命运共同体,推动广西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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