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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例穿山甲公益诉讼获广西南宁中院立案 历时4个月

中国绿发会 2019-01-11 18:09 大字

1月11日,经再次补正提交起诉状后,绿会终于拿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宁中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这意味着,前后历经四个月的国内首例穿山甲公益诉讼获得正式立案。

(来源/绿会)

2018年9月14日,针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与疫源疫病检测中心(以下简称广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对所查获穿山甲救护不力而导致穿山甲全部死亡一事,绿会向南宁中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将广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作为被告、直接上级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2018年11月机构改革后,该机构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作为第三人告上法庭。

事情起源要追溯至2017年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接到广西海警方面报告,要求移交其查获的一批走私入境穿山甲。广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当天受命接收了所查获的34只马来穿山甲(其中2只为死体),并带回基地进行救护。然而,至2017年10月22日,该批被救助穿山甲(32只活体)竟全部死亡,被救护的穿山甲最短存活13天,最长存活66天。其中,有8只马来穿山甲活体,在进入广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接受救护前,其健康状态为“消瘦,无明显外伤”,属检疫合格。该批穿山甲在接受广西方救护期间,绿会曾提议与其它国际环保组织一起参与救护及放归野外等建议,均被广西方面拒绝。

绿会认为在此次救护事件中,广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明显存在救护不力的失职行为,而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作为其上级单位怠于行使监管职责,对于广西野动物救护中心的失职行为不闻不问,最终导致32只穿山甲活体全部死亡。围绕这次救助事件,绿会多次向两被告方申请信息公开,而结果并不满意。

(摄影/Sophia)

于是,2018年9月14日,绿会向南宁中院递交立案材料。按照法律规定应提交的副本数,绿会递交了三份民事起诉状及证据材料,但南宁中院表示他们只收取一份,其他的以后再说。9月17日,南宁中院立案庭致电绿会,称起诉状找不到了,需要绿会邮寄起诉状。绿会当即寄出两份起诉状。其后,由于该案在递交起诉状2个多月后仍未拿到正式立案通知,2018年11月中旬,绿会Epil女孩就此事两次分别向南宁中院、广西高院、广西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2019年1月8日,绿会收到南宁中院寄送过来的补正起诉材料告知书,再次要求绿会补充提供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各2份。1月11日,绿会第三次带着此案的民事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前往南宁中院递交。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立案的期间,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如今,虽前后历时四个月、提交(含补充)起诉状三次,但国内首例穿山甲公益诉讼终于得以立案,让绿会殊感不易。

绿会在此次民事起诉状中共提出三项诉讼请求,即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因过错致8只检疫合格穿山甲死亡所造成的生态损失(生态损失数额以评估鉴定为准)、判令被告对因其过错行为而导致的生态破坏行为在国家级媒体上向公众赔礼道歉、及由被告承担原告方本次诉讼所支出的一切必要费用。

文/张娜,橡树 审/sophia,绿箭 编/Angel

(本文原标题:《历时四个月,国内首例穿山甲公益诉讼获广西南宁中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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