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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西部8省份 合作共建“陆海新通道”

西南商报 2019-01-09 11:33 大字

我国西部8省份

合作共建“陆海新通道”

重庆、广西、贵州、云南、甘肃、青海、新疆、宁夏8个西部省份7日在重庆签署合作共建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简称“陆海新通道”)框架协议,将合作推进“陆海新通道”建设,助推我国加快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对外开放格局。

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是中国和新加坡第三个政府间合作项目。“陆海新通道”是在该项目框架下,中国西部相关省份与东盟国家合作建设的国际贸易物流通道。

作为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重点示范项目,“陆海新通道”项目以共建“一带一路”为统领,依托中新互联互通项目三级合作机制,充分发挥重庆运营中心的服务职能,通过中国西部地区和新加坡等东盟国家区域联动、国际合作,共同打造具有多重经济效应的战略性通道。

据介绍,“陆海新通道”利用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由重庆向南经贵州等地,通过广西北部湾等沿海沿边口岸,通达新加坡及东盟主要物流节点;向北与中欧班列连接,利用兰渝铁路及西北地区主要物流节点,通达中亚、南亚、欧洲等区域。

2017年8月,渝、桂、黔、陇四省区市签署《关于合作共建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南向通道的框架协议》,之后,各方又制定了《关于合作共建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南向通道的协同办法》,建立共商共建共享“南向通道”工作机制;2018年4月,渝桂黔陇四省区市邀请青海省等6省份参加在渝召开的“南向通道”2018年中方联席会议,并发出了邀请西部相关省区市共同参与“南向通道”建设的“重庆倡议”;2018年6月和8月,青海、新疆相继加入合作共建“南向通道”工作机制,这一年多以来的工作成效为“陆海新通道”的深入推进奠定了良好基础;2018年11月,中新两国正式签署《关于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将“南向通道”正式更名为“陆海新通道”,进一步拓展了通道建设的内涵、意义和重点领域,标志着通道建设进入了国际合作新阶段。

据了解,目前“陆海新通道”主要物流组织方式均实现常态化开行。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陆海新通道”共发运铁海联运班列805班,国际铁路联运(重庆—越南河内)班列累计开行55班,重庆—东盟跨境公路班车共开行661班,服务网络已从越南、老挝、缅甸延伸至泰国曼谷、柬埔寨金边,以及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等东南亚地区。

此次中国西部相关省区市合作共建“陆海新通道”的成功签约,进一步扩大了“陆海新通道”朋友圈,既是贯彻落实《谅解备忘录》的重大举措,也将有利于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战略,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有机连接,助推中国西部开放开发,深化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

赵宇飞 耿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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