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立遗嘱要捐赠遗产继承人不同意能否变更
南国早报李燕整理
父母立遗嘱要捐赠遗产
继承人不同意能否变更
汤先生问:两年前,我父母一起乘飞机去某国旅游时发生空难,不幸去世,留下价值95万元的房屋一套,存款60万元,我是唯一合法继承人。在处理父母遗物时,我发现他们生前共同立有一份遗嘱,遗嘱内容要将60万元存款全部赠给某贫困山区小学。遗嘱上有我父母的签字,还摁了手印。这份遗嘱一式两份,一份由父母保管,另一份由某居民委员会代为保管。我是唯一合法继承人,我父母在立遗嘱时应该经过我同意再处置财产。请问这份遗嘱是否合法?
麦鹰雄律师解答:你父母生前通过立遗嘱方式,将60万元存款全部赠给某贫困小学,是生前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夫妻共同财产行使处分权的表现。这份遗嘱体现了你父母的真实意思,且遗嘱形式和内容也符合继承法规定。你父母无需经过你同意就可以共同行使该财产处分权,且行使该处分权的行为完全符合自愿原则和合法原则,因此该遗嘱合法有效。
婚前买的房婚后共同还贷
离婚时这套房产如何分割
雷女士问:2014年3月,我向某房地产公司购买了价值150万元的预售房屋,首付45万元,余款用房屋抵押向银行按揭贷款,还款期限为30年,月供4500元。2015年4月5日,该房交付,同年5月办理了抵押贷款手续。2015年8月,我和苏某结婚,婚后双方共同偿还房贷。今年7月,经医院诊断,我患上了子宫炎,医生说可能影响生育。苏某父母知道后,多次催促苏某和我离婚。我不同意离婚,今年8月,苏某向法院起诉离婚,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分割一半的房产,请问苏某的要求合法吗?
麦鹰雄律师解答:婚前,你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和月供,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范围。对于你婚前个人财产部分,诉讼离婚时,苏某无权主张分割;但2015年8月,你与苏某结婚起至今,月供4500元的累计支出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因此,诉讼离婚时,你可以先与苏某协议处理房屋归属问题,如果协议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签署协议,但你们符合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你所有,银行的105万元债务及相关利息由你个人偿还;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与苏某有平等的分割权。由你向苏某补偿该共有财产一半份额给苏某后,该房屋产权全部归你所有。因此,苏某的要求不完全合法。
12月21日(周五)值班律师
上午赵平律师广西中善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离婚纠纷、继承遗产纠纷、民商事合问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劳动介同纠纷等
联系电话:15807809091
下午林剑律师广西金狮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继承、房产合同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民事合同、山林土地、行政诉讼、医疗纠纷、海事海商诉讼、拆迁补偿、行政听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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