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 养老保险缴费 12月31日截止
本报讯(记者 覃琴 通讯员 丘湘晖)日前,市社保局发布公告,催促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及时缴纳2018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据了解,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54号)文件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逾期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为此,社保部门提醒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要及时缴纳2018年度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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