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时以女方名买房分手后房子如何分割
南国早报李燕整理
恋爱时买房分手后应按出资比例分割
黄先生问:我与女友恋爱3年,在2016年的时候,因本人的信贷问题,我们商议以女友的名义买一套商品房。我先后转账8万余元用于交首付、税费、房贷,现在女朋和我闹分手,并说房子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请问我该怎么办?
刘翠连律师解答:你们2016年购买的房产虽然是以女友的身份购买并贷款,但从出资方面你确实是属于房屋的出资人之一,是房子的共有人,按照物权法规定,你们可以按出资比例确定房子份额,以你在整个房子出资所占的比例来分割房子增值部分的利益,并要求女方返还你的出资款。
逾期交付货物对方不给钱怎么办?
何先生问:今年5月15日,我与某公司签订承揽合同,合同约定,我按要求加工100扇门窗,交货时间为9月29日,对方在签订合同后15日内支付加工费用20万元。合同签订后我积极组织加工,但因车间消防存在重大隐患,被要求停工整顿一段时间。最终我在10月15日完成合同任务并交付,但对方现在没有给加工费用。请问我该怎么办?
刘翠连律师解答:首先,按合同法规定,你们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你没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合同义务,要按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承担责任。其次,按合同法规定,对方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在你没履行合同义务时,有权拒绝支付你的加工费用。但10月15日你已经交付门窗,对方理应支付你的加工费用。
“僵尸车”占道业主是否有权让物业处理
杨女士问:小区有两辆僵尸车,一直停放在小区游乐场和健身运动场边上,两车均老旧破烂,既影响环境也存安全隐患,业主向物业反映多次,却仍未解决。请问,我们是否有权要求物业将两车处理掉?
赵壮涛律师解答:依照《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汽车是私人财产,尽管长期停放在那里已经成为事实上的垃圾,但是一旦他人私自进行处理,如果车主找上门来就很难扯清楚,这是物业不好直接处理的原因。然而《物权法》也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僵尸车”长期对小区共有部分进行占有,已对全体业主利益造成损害。同时,若“僵尸车”还存在占道、滋生垃圾等情况,则对小区业主的相邻权也造成损害。因此,小区业主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权向物业报告,并协同物业向城管、交警部门要求清理,由城管或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10月24日(周三)值班律师
上午施子伶律师,广西双贺律师事务专职律师,擅长处理刑事辩护、房产纠纷等。联系电话:13978821312。
下午刘丰铭律师,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擅长处理民商事法律事务、金融法律事务及刑事案件等。联系电话:13307719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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