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首次评选“大学生创业明星” 每人奖励10万元
本报南宁讯(记者/罗琦)为引导和支持更多大学生创业,进一步营造鼓励大学生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10月22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总工会、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妇女联合会五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启动首届广西“大学生创业明星”评选活动。
本届评选活动以“激扬青春、创响未来”为主题,共评选10名“校园创业明星”和10名“高校毕业生创业明星”,并给予每人10万元的现金奖励。
“校园创业明星”面向的对象主要为普通高等院校和技工院校在校学生,申报人必须是创业项目的创始人或主要合伙人;创业项目工商注册时间截至2018年9月1日且未满3年,尚未注册登记的项目需提供学校开具的校内运营证明;创业项目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和需求,具有较高成长潜力,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明显。
“高校毕业生创业明星”面向的对象,主要为毕业5年以内(2013年7月以后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申报人必须是创业项目的创始人或主要合伙人,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注册时间截至2018年9月1日且未满5年;创业项目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和需求,经济、社会效益良好,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明显,吸纳就业人员5人以上。
据了解,广西“大学生创业明星”候选人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即日起至11月2日,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登录“广西众创空间联合会”微信公众号、广西人才网下载和填写《首届广西“大学生创业明星”候选人推荐表》,并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高校、本市教育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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