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广西公安机关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十条便民利企措施》 今后开展保安业务更加便利
本报南宁讯(记者/蓝锋)10月16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了解到,《广西公安机关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十条便民利企措施》已于近日在全区实施,今后办理相关保安业务将更加便利。
据了解,本次自治区公安厅推出的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十条便民利企措施,对于从事保安业务的企业来说,今后“三许可、四备案”实行网上审核审批办理,并在完成办理后可采取邮寄方式实现“一次不用跑”;设立分公司时,企业也不需要向公安机关提交备案材料,办理的有关许可业务每个环节还有短信提醒服务,设立新公司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和无犯罪证明材料也被取消。对于从事保安工作的个人来说,报考保安员时,取消了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学历证明、指纹采集,理论培训在网上就可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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