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贿1460万! 广西金融办原副主任郑见龙昨受审
被告人郑见龙在法庭上认罪悔罪
9月26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广西金融工作办公室原副主任郑见龙(副厅级)受贿一案。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郑见龙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至2015年,被告人郑见龙利用其担任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合作、融资贷款等事项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46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郑见龙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46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构成受贿罪。郑见龙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郑见龙受贿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人当庭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与辩解及自书材料等有关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控辩双方还围绕郑见龙的受贿数额、是否有自首、立功情节等争议焦点展开辩论。
对于受贿所得的钱款去向,在庭审中,郑见龙称,都用于购物、日常家庭开支或个人理财。在最后陈述阶段,郑见龙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郑见龙亲属、新闻记者及群众旁听了庭审。
庭审历经两个小时,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记者 陈梅 通讯员 卢根生梁毅)
新闻推荐
今报南宁讯(记者覃江宜实习生邝亚辉)9月25日下午,2018“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工作协调会在自治区体育局召开,来自“...
广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广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