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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他人还可以撤销吗

南国早报 2018-09-11 16:17 大字

南国早报黄芳整理

房产赠与他人是否可以撤销

宋先生问:我与妻子雷某结婚后,大儿子和小女儿已分别成家立业,因儿女嫌我们太唠叨,和我们关系不好,逢年过节很少来看望我们。而我高中同学的儿子穆某,逢年过节及我们生病住院时,都会抽时间来看望我们,让我们很感动,于是我们与穆某订立了赠与合同,约定将我们夫妻共有的一套房产赠与他,他负责给我们养老送终。我们已协助穆某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7月中旬,我大儿子得知此事后,要求穆某退还房子,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我大儿子受重伤。现在我后悔了,想把房子要回来,应该怎么做?

麦鹰雄律师解答:宋先生与妻子共同协商后,将婚后夫妻共同房产赠与穆某,双方已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因此房屋赠与合同具有合法效力,穆某已合法获得房屋所有权。鉴于后来发生的纠纷,宋先生夫妇身为儿子的近亲属,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向法院起诉主张撤销房屋赠与合同,法院经审查符合撤销条件的,应当依法判决撤销合同。宋先生夫妇可以凭法院的生效判决书,向房产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即把房产证上的名字由穆某变更为宋先生夫妇。经过这样的法定程序后,该房屋所有权就会转归宋先生夫妇所有。

因怀孕被解聘应该如何维权

滕女士问:我在某公司工作了三年,公司既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我购买社会保险。现在,公司以我怀孕无法胜任工作为由,单方面口头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我认为公司的行为涉嫌违法,请问该如何投诉?

麦鹰雄律师解答:滕女士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接到投诉后,经调查属实,应当对该公司不与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购买社会保险、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书面证明的行为责令改正;给滕女士造成损害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9月13日(周四)值班律师

上午麻强律师广西双贺律师事务所,擅长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山林土地纠纷,刑事案件等,联系电话:13878196141。

下午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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