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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圩镇两幅共87.7亩地块出让 所建商品住房毛坯价不得超过5300元/平方米

南宁晚报 2018-08-06 06:43 大字

GC2018-048地块位置图GC2018-047地块位置图

本报讯(记者 史小辉)近日,吴圩镇光明路西侧、友谊路北面2幅共87.7亩商住地出让,现场吸引多家房企到场。最终,广西怡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云星集团旗下公司,以下简称:云星集团)连下两城,以总价2.49亿元拿下两幅地块。地块所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毛坯价)不得超过5300元/㎡。

当天出让GC2018-047、GC2018-048地块,均位于吴圩镇光明路西侧、友谊路北面,为相邻的商住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大致相同,地块出让起始价分别为156万元/亩和154万元/亩。都采用“限房价、限地价,竞产权移交住房”的方式公开出让,地块最高上限单价为383万元/亩,要求出让地块所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毛坯价)不得超过5300元/㎡。

GC2018-047地块当天该地块现场有5家房企参与竞买,经过14轮报价后仍未达到底价要求,因此9号竞买人云星集团只能继续报价,最终云星集团以总价1.53亿元拿下该地块,单价265万元/亩;楼面地价1590元/㎡,未达到最高报价因此未进入产权移交环节。随后,占地约30亩的GC2018-048地块出让,吸引多家竞买人参与竞价。最终云星集团再下一城,以总价9604万元,单价320万元/亩;楼面地价1920元/㎡拿得该地块,由于没有达到最高价,同样无需竞产权移交配建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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