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二医院:异地就医 直报直销
本报讯日前,来自北海的何女士持社会保障卡在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处顺利办理了出院即时结算和报销手续医疗费用,并只支付了个人应负担的费用。这是钦州市首例广西区内跨市就医即时结算的城乡居民医保案例,市二医院也率先在市内实现广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内异地就医直报,极大地方便群众就医。
何女士是广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者,虽然何女士在钦州住院时没有在参保地北海备案办理转诊,但出院时仍能实现医疗费用直报,只是报销比例比转诊的降低了15%。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于异地住院就医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者在广西区内异地就医时,对区内异地住院报销比例进行了规定:参保人员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转院治疗的,在参保地住院治疗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基金报销比例关系降低5%;未经同意转院的,基金报销比例关系降低15%。
据悉,何女士患鼻咽炎多年,于今年6月底到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住院治疗,住院总费用2315.6元,医保统筹支付了926.24元,也就是说,通过广西区内跨市异地就医即时结报系统和报销政策,何女士仅支付了个人负担的1389.36元。
此前,广西区内的城乡居民在区内异地住院就医时,如果未办理转诊手续,需要先垫付医疗费用,等出院后将相关住院资料及证明带回参保地报销。被群众认为是一件“麻烦事”。
“现在太方便了,不用备案和转院,可以直接结算,再也不用担心看病难了。”成为在钦州第一个享受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住院即时结算“福利”的何女士,连声称赞这是一件“大好事,为民办了实事”。
近年来,市第二人民医院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多次专题研究、逐步解决各种技术难题,先后实现了职工医保广西区内异地住院结算、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从今年7月份开始,广西区内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市第二人民医院实现了异地住院就医时,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就能即时结算,这一“福利”不仅极大方便了异地患者的就医,还减轻了患者的就医负担。 (李关秀)
新闻推荐
林会春所在的科室是医院的主业,专为全区一至四级伤残军人服务。她能清楚地知道科室所有住院患者的生日及病情,可以随口说出...
广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广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