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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辞职照顾家庭可向丈夫主张扶养费

南国早报 2018-07-13 17:18 大字

南国早报李燕整理

1妻子照顾家庭,丈夫拒付生活费怎么办?

汤女士问:我与丈夫已结婚3年,为了照顾家庭,我辞去以前的工作。几个月前,我与丈夫发生争吵,此后我丈夫就经常不回家,也不给我生活费,我该怎么办?

林树昌律师解答: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所以,汤女士如果没有收入来源的话,可以向其丈夫主张扶养费,必要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电焊工作时发生火灾被烧伤,算工伤吗?

王先生问:今年4月,我在一家电焊修理铺打工期间,因电焊引发起火造成烧伤,我是否可以申请工伤?

林树昌律师解答: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如果王先生打工的电焊修理铺办理了营业执照的话,王先生在工作的时间、地点因工作的原因受伤害,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如果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王先生只能以雇员的身份向雇主主张权利。

3孩子伤人遭索赔,可否要求前夫共承担?

林女士问:2016年,我与丈夫离婚,孩子由我抚养。今年6月,孩子和同学玩耍时,不慎将同学眼睛弄伤,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对方父母要求我赔偿8万多元的费用。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前夫共同承担?

林树昌律师解答:离婚后由于孩子是由林女士来抚养,故孩子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由林女士来承担责任。但如果林女士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我国法律规定,林女士也可以要求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7月13日(周五)值班律师

上午邓云升律师广西桂三力律事务所,擅长合同法领域、劳动法领域、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民商事纠纷,联系电话:18778079600。

下午林剑律师广西金狮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继承、房产合同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民事合同、山林土地、行政诉讼、医疗纠纷、海事海商诉讼、拆迁补偿、行政听证等,联系电话:18776717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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