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运输车 通行高速路将有限制
○○记者 张威
晚报讯 26日,记者从广西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二大队了解到,近日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通告,由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频发,决定自今年7月1日0时至今年12月31日24时,在广西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施限时通行措施,以此遏制相关事故的发生。高速交警将按此通告进行管理,希望相关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的司机们注意相应的要求。
广西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二大队内勤中队中队长李重宁说,按照此要求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每日0时至6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广西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上通行。在中秋节、国庆节等假期期间,以及在中国-东盟博览会等节庆时期,全天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在广西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通行;供应自来水生产用的液氯运输车辆,为机场、加油(气)站运输燃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的运输车辆,以及医疗用氧运输车辆为0时至6时禁止通行,其他时段不受限制。
其中,危险化学品一般是指,在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登记的,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从7月1日起,高速交警将以此进行监督和执法,发现有违规上路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将按此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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