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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狗吓到摔伤 伤者如何索赔

南国早报 2018-06-27 17:36 大字

南国早报全君兰整理

被狗叫吓到摔伤,狗主该不该赔钱

张女士问:今年5月12日,我带6岁儿子经过某公园广场时,何某牵着一条宠物狗迎面而来,宠物狗汪汪地叫了几声,我儿子怕狗,受惊吓后往前快跑并摔倒,头部撞石头流血不止,送医治疗花费5000多元。事后,我找何某协商赔偿医药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何某说他的狗未咬人,是我儿子自己害怕摔倒受伤,他没有任何过错,拒绝赔偿。请问何某的说法正确吗?

麦鹰雄律师解答:何某的狗在遇到你儿子时叫了几声,你儿子才快跑摔倒受伤,可见狗的叫声与你儿子受到惊吓摔倒受伤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你作为法定监护人,对于儿子被狗惊吓而摔倒受伤的结果,只存在监护上的轻微过失;除非何某能证明你在监护儿子过程中明显疏于监护或放任监护,例如放任或怂恿儿子挑逗狗才造成被狗伤害的行为,即你如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监护责任时,何某才可以不承担或减轻赔偿责任。如果何某无法证明你对儿子的监护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那么他的说法就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休假期间受伤被解聘,公司做法是否合法

赵先生问:我是某公司聘用的电脑维修工。去年12月,公司安排我休假5天,我到区外一跑马场骑马奔跑时,不慎坠马摔伤。经医院诊断,我的两个手掌骨骨折,入院治疗六个月后出院,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四级伤残,无法继续做电脑维修工。我要求公司更换工作岗位,但公司以没有适合我的工作岗位(经查属实)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麦鹰雄律师解答:你在公司安排休假期间去区外摔伤造成残疾的情况,属于非因工负伤的情形。你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四级残疾,已经不适宜继续从事电脑维修工作,公司也无法另行安排适宜你的工作。为此,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你或者额外向你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另外,你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公司主张非因公负伤的有关待遇。

6月27日(周三)值班律师

上午杨华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擅长家事类(离婚、继承)等法律业务。电话:1397885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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