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召开地方金融条例立法听证会 首次对地方金融组织立法
本报南宁讯(记者/谭卓雯)6月22日,自治区金融办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来自全区18家地方金融组织的代表参加了听证会,参与听证的地方金融组织涵盖小贷公司、地方交易场所、区域股权市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等业态。
近年来,广西地方金融业态快速发展,但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区对地方金融组织的首次立法,对进一步规范地方金融组织行为,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防范地方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促进地方金融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意义重大。
《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所称地方金融组织包括依法设立、从事相关地方金融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其他从事权益类交易和大宗商品类交易的交易场所、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授权自治区政府监督管理的从事地方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或组织等。
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分别对《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关于小额贷款公司、地方交易场所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对地方金融组织的行政处罚事项,以及其他条款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新闻推荐
大地保险广西分公司用行动履行保险人的社会责任 勇于担当 诚信为先温暖客户
情满神州,爱在大地!大地保险始终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为客户排忧解难,提供优质服务。大地保险供图南国早报记者王霞事...
广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广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