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产假被扣光半年奖金? 律师:女职工生育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
○○记者 陈跃文
“同事们都得奖金了,我却因怀孕休产假,奖金被公司扣光。”近日,市民晏女士向晚报求助称,她之前在广西某投资集团工作,从去年10月份开始在家休产假,该公司却因此扣光了她下半年的奖金。她觉得这很不合理,于是多次和公司交涉,可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本月20日,记者进行采访时,该集团销售公司相关负责人以这是公司内部事情为由拒绝回应。
求助:
休产假后奖金被扣光
晏女士告诉记者,她是前年进入公司的,劳动合同签了三年,曾约定待遇分为基本工资和奖金。刚开始,公司奖金按月发放;从去年开始,奖金变成每半年发放一次。去年年初,她怀孕,去年10月底她开始回家休产假。
在休产假期间,晏女士领到了上半年的奖金,然而下半年的奖金一直没拿到。今年以来,晏女士一边在家带小孩,一边联系公司询问奖金发放问题。她说,通过同事了解到,公司完成了去年下半年的计划任务,同事们已分到奖金,奖金比上半年的还高。
晏女士于是找公司反映。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晏女士休产假后,她的工作量没有了,因而不能分配奖金。“我请假之前在公司正常上班啊。”晏女士对此表示,即便去年10月底至年终没有再上班,但请假之前的几个月自己都在公司上班,公司不应该扣除下半年所有的奖金。
求证:
公司相关负责人拒绝回应
为了核实上述说法,本月20日,记者来到该集团综合部门,相关负责人刘女士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她(晏女士)已办完离职手续,双方已解除劳动合同。”刘女士称,晏女士之前是集团下面销售公司的员工,她的产假在今年4月份左右就结束了,但她没有回公司上班,经过协商后,本月初她办了离职手续。对于奖金发放问题,刘女士表示,她和晏女士多次沟通过,但奖金具体发放问题是由销售公司负责的,不知道后来如何处理,“我们签离职协议时,晏女士也没有再提及奖金问题。”
记者随后联系上该集团上述销售公司相关负责人王先生,试图进一步了解双方纠纷情况。遗憾的是,王先生拒绝给予回应,他称这是公司内部事情。
对于公司的态度,晏女士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法律人士:
因休产假而拒付奖金的做法违法
那么,晏女士是否应得这部分奖金?她应该怎么办呢?记者采访了有关法律人士。
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介绍,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三条关于劳动法中的工资应包括奖金在内的规定,公司与晏女士约定的待遇为工资或者劳动报酬,包括奖金在内。同时,依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关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在此基础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还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50日,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25日。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黄华律师建议,根据晏女士所述,公司以其休产假为由拒付奖金的做法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晏女士可就此与公司协商,若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若不服仲裁裁决,可向法院起诉。
黄华律师还介绍,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报酬,将可能面临处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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