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至上”应放在安全生产首位
响鼓重捶
刘凤敏
据《广西日报》报道,6月1日,广西“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启动仪式在贺州举行,拉开了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序幕。
不久前,自治区安委会通报了一批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涉及旅游、道路工程、工矿企业、物流、烟花爆竹等多个领域。曝光之后实行挂牌督办,督促相关企业限时完成整改;对整改责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此举值得关注和期待。
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始终把“生命至上”放在安全生产首位,不容有丝毫懈怠和侥幸。一旦忽视安全、违规操作,就会付出沉重代价。
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但在现实生活中,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生产责任不实、安全防范措施缺位、安全监管疲软、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问题,却在某些部门、某些地方长期存在。纵观以往各地发生的矿难、爆炸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虽各有不同,但暴露出的安全隐患却不无共性,根本原因就在于,对安全生产心存侥幸、任性妄为,没有从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这是十分危险的。
面对各地频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我们该扪心自问:对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和安监部门从思想到行动真的足够重视了吗?安全生产责任真的一级一级落实到位了吗?安全生产大检查真的“一竿子插到底”了吗?安全生产监管真的做到不留盲区死角了吗?
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增进民生福祉。如果安全生产事故频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人民的幸福就无从谈起,一切发展也必将不可持续。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生命至上”的理念真正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把督查问责贯穿于安全生产始终,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倒逼企业及员工彻底革除不安全陋习。
“生命至上”应在安全生产首位,有此理念和行动,生产发展才有价值和意义。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任何理由都于事无补。防微杜渐,把安全隐患发现在前、解决在先,没有捷径可走。唯有注重源头监管和专项治理,坚持从预防抓起,采取更加坚决、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措施,深入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坚决打击违法和违规行为,才能夯实安全生产的根基。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使人和物在生产过程中处于安全状态是可以实现的,但一些人总认为安全生产事故是偶然的、不确定和不可避免的。这实则是在推脱责任。历次安全生产事故基本上都是责任事故,因此,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人,真正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管责任,做到安全管理“零距离”、隐患排查“零盲区”,安全生产才可能实现“零事故”。
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始终把“生命至上”放在安全生产的首位,还应该在常抓之外,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专项督导、抽查暗访、执法检查等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把不安全因素、事故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小隐患诱发大事故,让企业健康持续发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充实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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