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 广西新闻> 正文

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 个人部分社保如何缴交?

西江都市报 2018-05-23 15:06 大字

梧州零距离网友提问:

我是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的人员,请问公益性岗位个人部分社会保险何时交纳,是否可以直接在工资里扣除?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络发言人答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5号)第十条社会保险补贴中(一)中的规定,“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于你属于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的人员,因此社会保险由你所在的单位先行缴交,单位向人社部门申请后,人社部门直接将补贴拨付给你所在的单位。至于你个人应缴交的部分何时交纳、能否在工资里直接扣除的问题,请你直接和你所在的单位商量。

关于岗位补贴的拨付问题,人社部门规定用人单位申请补贴时间为当月的15日至20日,当月发放。人社部门特别强调申领单位要按时申请,不要逾期,这样才能将补贴及时发放到公益性岗位人员手中。

新闻推荐

宣传存款保险制度

本报讯(通讯员杨杰钦)日前,广西北部湾银行北海分行在北部湾广场开展以“实施存款保险制度,保障存款人权益,维护金融稳定”为...

广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广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