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税务部门进校园助力大学生创业 毕业生创业3年内 每年最高可享减税9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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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雷倩倩)今年4月是第2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4月27日,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地税局等部门走进广西财经学院,举办“广西税法进校园”活动。如今,不少大学生都选择自己创业,当“老板”应该知道哪些税收政策?刚毕业的大学生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当天,税务专家为大学生们一一解析。
当天,来自国税和地税的税务专家们分别为大学生们详细介绍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相关政策。
不少大学生创业热情高涨,但对税收相关规定摸不着头脑,这有可能让他们面临涉税风险,也可能错过税收优惠的红利。税务专家介绍,针对刚刚毕业,有意愿创业的大学生,国家给予了一定的政策支持。根据相关规定,高校毕业生持有《就业创业证》,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的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税务专家表示,广西在此限额基础上,还可上浮20%,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扣减限额可达9600元/年。需要提醒的是,在《就业创业证》上,需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这只是众多优惠政策中的一例。税务专家表示,目前,仅在货物劳务税中,就有营改增免税优惠超过70项,即征即退优惠12大类超过80个具体项目,抵减类优惠9项。其他税种也有不同的优惠政策。大学生在自主创业中可向主管税务机关了解有关具体政策或拨打12366咨询税收问题,以充分享受税收减免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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