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广西名牌产品管理办法》正式印发 申报广西名牌产品必须提供产品检验报告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雷倩倩)为推进质量强桂战略,推动“广西产品”向“广西品牌”转变,近日,新修订的《广西名牌产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自治区实施质量强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印发。据悉,新修订的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不能申报广西名牌产品的情况,同时明确了名牌产品标志的使用范围。
广西企业想要申报“广西名牌产品”称号,需要跨过一定高度的“门槛”。根据办法,企业需满足在广西境内的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内注册商标;产品在广西境内生产,且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广西领先地位,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企业效益(企业销售额、实现利税、总资产规模等)均居自治区同行业前列等条件,才能申报该称号。
此次新修订的办法中,特别规定了不能申报广西名牌产品的情况。其中明确,近三年内,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的企业不能申报。同时,还增加了申报产品若不能提供产品检验报告,也不能申报的规定。此外,近三年内,产品因质量问题被国外通报、退运、销毁或索赔;企业连续三年经营亏损,发生较大质量、安全或环境污染等事故的,也无法进行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经认定后,将被颁发“广西名牌产品”证书及牌匾。不过,这并非一劳永逸。已获“广西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若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下降,消费者反映强烈,或是出现严重不良信用记录,发生较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的,称号会被撤销。据介绍,广西名牌产品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可按办法规定重新申报。广西名牌产品评价工作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据介绍,从2002年至今,广西已持续开展了14届广西名牌产品认定工作,共认定了广西名牌产品1573个,目前在有效期内的产品有495个。另外,2017年度广西名牌产品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5月10日前,向所在地的质量强(兴)市办公室申报2017年度广西名牌产品。
新闻推荐
活动现场■当代生活报记者黄占玲文/图本报讯4月24日上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南宁市教育局推出的第九届阅读表演秀邀请赛开赛,该活动在南宁市中小学校外教育活动中心举行,现场孩子们带来了各类...
广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广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