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商局、消委会发布2017年度广西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侵犯个人信息首次上榜
今报记者罗暘实习生吴显烨
3月6日,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委会发布2017年度全区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在这些案例中,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类案件属于首次入选。
【案例一】购买房产后频遭电话骚扰
2017年4月,吴女士向南宁市工商局举报称,她通过南宁恒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创房产)购买一套住房后,还经常接到恒创房产业务员打来的推销电话,不堪其扰。工商部门调查后发现,恒创房产下属的51家分公司,对采集到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未经消费者同意以打电话的方式推广房产租售服务,属于“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最终,恒创房产被依法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罚款。
自治区消委会工作人员介绍,查实并处罚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行为,取证上面临较大困难。在上述案例的查处过程中,执法人员直接到恒创房产的办公电脑上取证,才拿到了充分证据。根据相关法规,经营者如果要给消费者发各种促销信息,必须经过消费者同意,否则属侵权行为。如果消费者想针对经营者侵犯个人信息权问题进行投诉举报,要注意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同时,日常消费过程中注意保护个人信息,身份证号、电话号码之类的信息,如非必要,最好不要提供给商家。
新闻推荐
“中国杯”期间南宁公共交通除延长服务时间,还有更惠民的措施: 比赛日将开通4条临时免费专线
本报讯(记者王志鹏)“中国杯”比赛日地铁1号线2号线、BRT1号线和途经的常规公交都将延长服务时间,而且还有四条免费公交专线。昨日,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公布了2018年“中国杯”国际足球锦标赛交通保障工...
广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广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