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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两癌”贫困妇女可申请专项救助基金 每人一次性可获得1万元救助金

南宁晚报 2018-02-10 08:55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文艳玉)乳腺癌和宫颈癌称“两癌”,是目前威胁妇女生命的两大主要杀手。自治区妇联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对患“两癌”贫困妇女的救助,患了“两癌”的贫困妇女可申请全国妇联的“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每人一次性可获得1万元救助金。

全国妇联2012年建立各省(自治区)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统计系统以来,截至2017年底,广西上报贫困母亲“两癌”患者22781人,其中宫颈癌9651人、乳腺癌13130人。自治区妇联积极向上争取,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对患“两癌”贫困妇女的救助力度。2009年至今,争取到以全国妇联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为主的救助资金6016万元,共救助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患者6016名。其中,2017年获得救助金达1785万元,救助1785人。

近年来,“两癌”在女性恶性肿瘤中位居第一第二位,有增高趋势和年轻化趋势。“两癌”虽危险但并不可怕,“两癌”的病变进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且可以防范,关键是要定期做妇科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疗。近年来,全区各级妇联组织积极协助卫计部门全面开展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广泛宣传发动,免费向妇女群众发放“两癌”防治宣传手册近500万册,增强妇女“两癌”防护意识,让“两癌”检查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截至目前,全区共完成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374.26万人,乳腺癌检查286.95万人。

如何申请专项基金?

“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是全国妇联在财政部支持下(财政部从“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中拨付专款作为资金支持),动员社会力量设立的公益项目。每年救助金的拨付时间和总金额不定。救助对象为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癌2B以上或患浸润性乳腺癌的35~64岁农村贫困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可获1万元救助金。

向所在的县(区)妇联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县(区)妇联对患者资料审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在全国妇联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数据采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由市妇联初审,再由自治区妇联审核后报全国妇联。待全国妇联“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拨付后,县(区)妇联对贫困的“两癌”患病妇女给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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